1.錨桿打穿。該工程南側基坑與相鄰工地水平間隔24-26m,在進行錨桿鉆孔中,有兩道錨桿打穿至近鄰工地,構成漿液外溢。選用方法為對近鄰工地注漿封堵。對錨桿或許打穿部位選用角度調整方法,將錨桿傾角調大,防止打穿,在第二道錨桿相同部位施工時,嚴加留意。
2.錨桿抵觸。在第二道錨桿施工中,鉆孔與近鄰工地錨索相撞。因為近鄰工地錨桿間隔1.4m,該工程1.5m,不可避免會發作磕碰。選用方法將孔封堵厚,調整方位從頭鉆孔施工。在施工前,可選用圖紙疊合磕碰查看,將有或許發作磕碰的部位進行調整。
3.錨桿根柢實驗只在西南角進行。錨桿施工前在西南角進行了錨桿根柢實驗,關于錨桿極限抗拔承載力與錨桿軸向拉力規范值概念混雜,現場實驗時拉力達到了軸向拉力規范值,以為符合要求。實際根柢實驗供認的是錨桿極限抗拔承載力,根據《修建地基基礎規劃規范》要求,將錨桿極限承載力除以系數2,即為錨桿抗拔承載力特征值。在其他方向施工錨桿時,錨桿拉力值達不到規劃要求,規劃單位對拉力值與供認值進行了調整,對方案進行二次證明。